免费试用
登 录
400 008 9039
首 页
产品与服务
监测平台
专业人工服务
移动APP
核心优势
数据全-响应快
高智能-信息准
用户多-口碑好
自主先进技术
优质合作伙伴
经典案例
政务类
企业类
舆情报告
舆情-深度剖析
行业-舆情百科
社会-热点全览
关于优讯
优讯简介
优讯新闻
联系我们
舆情报告
多维度全视角舆情分析报告,全面掌握社情民意,助力领导科学决策
免费试用
汇总阅读:
"
舆情监测
"相关文章都在这儿了
郑州环卫工用高压水枪打黄叶事件舆情分析
2019-11-07
2531
导读近日,一则郑州环卫工为了能够及时清扫道路两旁的树叶,用高压水枪打落树上的黄叶的视频刷爆网络。视频显示,11月1日,河南郑州郑东新区某街道环卫工用高压水枪打落树上的黄叶,促使树叶加速落下。环卫工说,领导检查要求看不见一片树叶,这很难做到,加速黄叶落下能集中清扫。11月5日,映象网记者从郑东新区市政园林局环卫部门获悉,他们从来没有要求过环卫工人用水枪打树叶的,给他们配发水枪是为了清扫地面。郑东新区市政园林局环卫部门负责人吴国志表示不支持环卫工人的这种做法,同时他提到,目前环卫清扫施行的是行业管理加公司化运营制度,下一步将约谈负责环卫工作的管养公司相关领导,加强相关作业的规范要求,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该视频曝光之后,郑州环卫部门遭到了媒体和网民的一致抨击。11月5日,@头条新闻有关此事的微博点赞量达26万,上万网民参与话题转发和评论。不少网民批评相关部门形式主义严重。截至11月6日14时,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中心(优讯,10余年专注舆情监测,可申请免费试用)共监测到相关舆情信息3076条,其中以网络新闻和微博信息居多。从媒体报道内容来看,媒体以评论性报道为主。半月谈、《新京报》、华商网、凤凰网、中国经济网等重点媒体纷纷就此事发表评论。华商网《领导要求“零落叶” 环卫工用高压水枪打落树叶引热议》文章指出,精细化管理也好,文明城市也罢,如果陷入脱离实际的形式主义,其实暴露出某些管理者管理意识、管理方式的“粗糙”与“野蛮”。半月谈评论文章《“零落叶”的“逆天”指令,是一种作风病在发作》认为,这个小事件的荒唐症状,暴露出一个经年的痼疾:少数领导干部长期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却深谙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汇报换取喜报的“真谛”,不管现实的复杂情况有千万种,他只要一个漂亮的数字,于是“张嘴就来”发出各式荒谬行政指令,看似勉力奋斗,实际上是透支基层有限的治理资源,博取一己政绩私利。分析网民观点也不难看出,“形式主义”成为网民观点中出现频次较高的关键词之一。网民@趁酒美直言不讳地表示形式主义害死人。网民@萍心静祈评论到,零落叶!这是我大西安的烟头精神的延伸版啊,心疼基层环卫工。网民@冰激凌草评论表示,为了某种检查,要求环卫工人“零落叶”的领导完全是违背自然规律,脱离群众,脱离实际,这样的领导,该下课了。今年1月初,郑东新区召开深化路长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大整治大提升动员大会,提出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精准化和智慧化,把“六个看不见”作为城市管理的底线遵循。看不见一片树叶,看不见一个烟头,看不见一处小广告,看不见一处白色垃圾,看不见一辆脏车,看不见一处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上述内容来源于大河网2019年1月8日发表的文章《郑东新区深化路长制改革:“六个看不见”是底线》,该文在舆论热潮下也被部分网民翻出,不少网民就此戏谑当地政府部门拍着脑袋做决定,完全不考虑政策是否可以落实到位。正如《嘉兴日报》评论文章中提到的,这“六个看不见”标准,每一项都难以百分百落实。但决策者和管理者将其当成“底线遵循”,落实过程中必然出现“层层加码”现象,最终压力就会落在环卫工头上。尽管环卫部门从没要求用高压水枪打树叶,但环卫工出于趋利避害的心理,万般无奈之下还是采用了这种对策。回溯近几年的类似热点舆情,都有形式主义的阴翳。与“零落叶”相似的典型事件有西安数烟头、称灰尘;深圳给环卫工佩戴GPS考核定位器;南京给环卫工人佩戴“加油手表”。玻璃门内张贴“内开空调”属于违规,商家招牌必须统一尺寸、字体、颜色;雨雪天照常洒水作业等,一系列新闻看得大众啼笑皆非。每一次舆情曝光之后,舆论一顿挞伐,但是令人诧异的是,类似事件仍旧层出不穷。很显然,部分政府并没有弄清楚舆论声讨的真正原因是什么。此次处于舆论风口浪尖的郑东新区环卫部门也是一样的状态。面对汹汹舆情,尽管郑东新区环卫部门做到了第一时间回应,但是回应内容却遭网民诟病,导致舆情热度未减反增。11月5日,环卫部门回应称,配发水枪是为了清扫地面,他们将约谈管养公司相关领导,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11月6日,郑州市郑东新区市政园林局回应表示,已叫停该行为,将增加落叶清扫工作硬件设施和力量配备,加大机械清扫力度及频次,减轻环卫工人的工作强度和压力。显然两次回应都没有抓住重点,高压水枪打黄叶是不对的、应该禁止,但对于网民针对“零落叶”考核标准制定的质疑却没有做相应的回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舆情处置的效果。近些年多数城市面貌大有改观,很大程度得益于严格的管理。但是某些城市简单化、一刀切的粗糙管理方法不仅没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导致政府部门陷入“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舆情旋涡中,同时也伤害了参与城市管理的基层劳动者的感情。城市管理不仅要做到标准化、精细化、智慧化,更要做好人性化、人情化。不要让一味追求表面的整洁,而丢了内在的文明。作者:优讯舆情分析师-何铖铖
舆情监测
网络舆情
查看详情→
大润发被曝抓小偷后私自处罚:罚款十倍起,获利百万,这是公然的敲诈勒索?
2019-08-16
4511
一、舆情概述 7月25日,我苏网报道江苏宿迁市宿城区一家大润发超市抓住小偷后,有自己的一套“独特”处理手段:发现有小偷后并不提醒或制止他,而是等到小偷出门后再将其抓回来。抓到小偷后并不送警,而是以通知学校、家属或单位来带人相威胁,超市根据小偷的背景和承受能力“开价”,“罚款”从涉案物品价值的10倍到20倍不等。报料人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自2008年开业至今,这家超市每天以此方法获利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总计获利超百万元。据了解,当地派出所已对此事立案调查。 二、事件发展 7月25日21时 “我苏网”发布文章称接到报料,江苏宿迁市一大润发超市处理小偷手段“独特”引关注。 8月6日9时 荔枝新闻官微对此事进行报道,引发网友热烈讨论。 8月8日19时30分 宿迁市宿城区富康路派出所方表示,对于大润发超市私自收取罚款一事,已经立案调查。 截止目前 调查工作仍在进行,并表示将依据调查情况,依法处理,有结果后再联系记者,将具体情况向记者通报。 三、“私罚小偷”内幕及超市发声 1、私罚小偷内幕 根据报料人提供的监控视频,自2008年开业至今,超市每天因此获利几百到数千元不等,总计获利超百万。 先盯:让你“偷成功” 李先生介绍,超市有一个专门的部门叫防损部,平时防损部的工作人员都会在超市内不断巡逻,一旦发现有小偷出现,他们就会盯住不放。“看到拿东西的人不付钱,我们会一直跟着他到收银台,结账的时候也不提醒,等到出门的时候,再把他揪回来。” 再审:威逼交罚款 逮到这些拿了东西不付钱的“顾客”之后,他们会将其带到专门的讯问室,要求其将偷盗的东西如数交出,然后进行价格核算,核算完成后,就会询问其会员资料,家庭住址,工作单位、所在社区等基本信息,然后由工作人员当场宣布对其做出处罚决定。 2、超市经理发声 对于李先生反映的情况,大润发超市的客户经理杨女士表示否认: 只要是在超市内抓获的小偷,我们无一例外,都会交给警方处理,从未私下里进行过罚款。 关于李先生提供的部分材料及协议上面没有公司的盖章 ,对这些材料的真实性表示怀疑。 对于协议书上的文字,杨女士表示看名字好像叫刘德全,我们经理有这个名字的。 四、各界声音 1、媒体点评 人民日报:谁给了超市私自处罚小偷的权力? 宿迁涉事超市的行为之所以备受质疑,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只有执法机关在法定权限内依据法定程序方可实施,其他任何人均无权实施。小偷小摸固然可恶可恨,抓小偷也应受鼓励,但是动用“私刑”却为现代法治所不容许,先设置陷阱再“钓鱼执法”并对小偷处以高额“罚款”,更是既失德又违法。 新京报: 超市私罚小偷获利百万,是不是敲诈勒索? 小偷固然可恶,抓小偷也没有错,但是抓小偷也不能动用“私刑”,更不能超越法律的范畴。 问法网:大润发私罚小偷,大润发跑不了小偷也跑不了! 大润发自己给自己赋予了两项权力,一是拘留权,二是罚款权,这两项权力可都是需要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予相关机关才能够行使这些权力,不知道大润发何时得到这些授权。小偷固然可恶,但是抓到小偷让其赔偿相应损失并将其交给公安机关即可,受害人不能动用私刑。大润发扣留小偷并处以罚款的行为涉及两种犯罪,一是非法拘禁罪,二是敲诈勒索罪。 红辣椒:“偷一罚十”,真拿警示标语当法律了? 商场或超市的警示标语仅是提醒、警示,不可以作为免责挡箭牌。就比如,一家超市张贴了“小心路滑,摔倒概不负责”的提醒标语,但若真有顾客滑到摔伤,超市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而非“概不负责”。这家大润发超市拿自己的“偷一赔十”警示标语,当成私自处罚小偷的法律,只能说他们“很天真”。 2、专家解读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虞立峰认为,如果大润发超市确实存在通过罚款私自处理偷盗人员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相关人员将构成敲诈勒索罪。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告诉记者,如果超市威胁、强迫小偷交数倍以上赔偿,情节轻微可能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敲诈勒索罪。如果造成小偷人身损害,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超市长时间限制小偷人身自由不报警,则存在限制人身自由的问题。超市在抓到小偷后的正确处理方式是报警,把其交由警方处理。 3、网友看法 此次“大润发私罚小偷”引发微博热议。网友主要讨论的内容有五个方面: 网友支持大润发的做法,认为大润发的做法是正确的,这样才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网友认为大润发的做法错误,认为小偷固然可恨,但是并没有权利进行处罚。 网友站在法律角度看待此事认为二者皆有错。 网友认为这是超市套路。 吃瓜群众 五、词云解析 解析:关键词云中,“小偷”“获利”“大润发”“私罚小偷”是事件传播的核心词汇,大润发的“独特”“手段”“威胁”行为也是网民讨论的热点。 六、舆情分析 小偷固然可恶,抓小偷也没有错,但是大润发超市以“独特”方法处罚小偷是法律不容许的,在“大润发超市私罚小偷”事件被爆后,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群众对大润发做法大有争议。 也许,面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公正、施害,很多人都有动用“私刑”的冲动,但当对理性强调得多了,总有一天会让“化愤怒为理性”变为群体共识,可见不能对罪恶施以“私刑”;应当清楚地认识到,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运用法律武器不仅可以维护自身的权益,又可避免走向侵权乃至违法的歧路。 相信有关部门会依法裁断,涉事超市的行为是否违法也会有定论,届时法治会保障涉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终结这场争论。 作者:优讯舆情分析师-李东旭
企业舆情
舆情监测
网络热点分析
查看详情→
上海迪士尼禁带饮食还翻包检查,央视:谁给你“翻包”的权力?
2019-08-14
2385
舆情概述近日,华东政法大学学生小王状告上海迪士尼乐园禁止自带饮食、翻包检查游客的事引起了网民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事件起因系小王于2019年初携带零食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时,被园方工作人员要求开包检查并被告知规定不可以将食物带进园内,进园之前要么将食物当场处理掉,要么花钱将食物存在园外。小王认为园方的规定不合理,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于2019年3月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月23日,本案在浦东法院第一次开庭,目前,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中。虽然事件发生时间较早,但有关迪士尼禁带饮食,翻包检查的讨论声在网络上一直存在,此次舆情集中爆发,媒体和网友高度关注事件发展,积极就事件发表讨论和看法,使之成为近期热度较高的舆情事件。 舆情传播1. 传播趋势8月6日0时至13日14时,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优讯,10余年专注舆情监测,可申请免费试用)共统计到事件有关的数据33200条,从传播趋势看,9日舆情初爆发,10-11日舆情热度有所回落,12日迪士尼官方回应“关于外带食品与饮料的规定,上海迪士尼与中国的大部分主题乐园以及迪士尼在亚洲的其他目的地一致”引网友严重不满,舆情热度再次飙升。舆情传播趋势图从舆情内容的分布看,事件舆情以原创内容为主,网友乐于就此事发表自己的看法,据此可见迪士尼禁带饮食、翻包检查等行为引发了网友诸多的反感,网友言语吐糟和情绪表达的积极性非常高。2. 平台分布舆情平台分布图从相关舆情的平台分布看,绝大部分信息来自于新浪微博,新浪微博聚集了事件89%以上的舆情量,微博自身具有的开放特性将会进一步推动事件的传播,预计会有更多的网友通过微博关注事件并对事件发布自己的看法。3. 情感分布舆情情感分布图针对事件舆情内容的情感分析显示,敏感度高达92.90%,事件的敏感度非常高,网民对于上海迪士尼乐园禁带饮食以及翻包检查的行为多持否定的态度,过激的言论、反对的声音占大多数。4. 舆情热词舆情热点词汇在事件相关的信息中,除“迪士尼”、“上海”等核心词汇外,“食物”、“翻包”、“检查”、“禁止”、“隐私权”等出现的频次较高,说明此次舆情事件中网民与媒体关注和讨论的核心在于迪士尼乐园禁带饮食,翻包检查等行为是否侵犯游客隐私权等方面。此外“央视”一词也以较高的频次出现在舆情热词中,说明舆情得到了部分权威主流媒体的关注。 网友媒体声音1. 网友评论网友评论聚合图此次舆情中,网友们发表言论的积极性很高,很多网友乐于对事件发表个人看法,从内容上看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认为在网络上吵也没有用,人家有人家的规定,作为消费者,如果店家坚持那样做我们也没有办法,最好最有效的做法是别去迪士尼了,不然的话说也没用。持有这种观点的言论在网友评论中占比18%;有15%的网友评论认为迪士尼就是店大欺客,禁带饮食的规定根本不合理,反对的声音也一直在,但迪士尼就是不做改变,是店大欺客的表现;此外,“认为迪士尼此举就是侵犯了游客的隐私权”、“支持提起诉讼的大学生,为其行为点赞”、“要求迪士尼做改变”、“吐糟迪士尼园内东西贵”等各种声音也都很多,总体来看对迪士尼此举持反对意见的声音特别多,可以说“天下苦迪士尼久矣”。2. 专家解读“园方禁止游客自带食物不合法,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上海瀚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鹏展表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吴律师认为,上海迪士尼的乐园须知禁止游客自带食物即属于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体现在其有权选择在迪士尼购买食物或者在其他经营者处购买食物,当消费者选择在其他经营者处购买食物后,迪士尼如禁止游客携带食物,即侵犯了游客的自主选择权,同时涉嫌以非法手段排除、限制竞争。对于园方的“搜包”行为,律师卓莹认为,这并未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迪士尼规定入园需翻包检查,其实更多的是从安全检查考虑,不涉及知悉、收集消费者的私人信息秘密。”卓律师认为,消费者进入群体性公共场所,有必要的容忍义务,来配合安全检查,这与火车站、机场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具有相似性。3. 媒体评论1)新京报官微:谁给了迪士尼“禁带饮食”“翻包检查”的权力?法律是一口钟,就得有人去敲一敲,较一下真。涉事大学生将迪士尼禁止外带食物的问题抛入公众视线,无疑是好事。或许有人说,你不认可迪士尼的“不让外带食物”“搜包”的规定,可以不去啊。但迪士尼再强势,也大不过国家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迪士尼开的是游乐园,不是饭店。不许外带食品入园,只许吃我家园内品种单一、价格畸高的食品,认准了游客不会为了磕外带食物问题而到了门口不进去——这不叫自主经营权,这叫剥夺消费者的正当选择权。2)人民网:翻包检查是对消费者隐私和尊严的赤裸侵犯一个全球知名企业,不是追求更好地尊重消费者权益,而是高举比烂大旗,让人遗憾。望不要固执地站在消费者权益的对立面。错误的行为不会因为做的人多了就变得正确。 舆情分析犹记16年上海迪士尼乐园首次开园引起的轰动,但没想到迪士尼再次受到大家“热烈关注”却是因为“禁带饮食,翻包检查”的负面新闻。针对目前的舆情发展,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回应,关于外带食品与饮料的规定,上海迪士尼与中国的大部分主题乐园以及迪士尼在亚洲的其他目的地一致;提起诉讼的学生表示,希望此次诉讼能引起迪士尼方的重视,停止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会将这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诉讼坚持到底。预计舆情的热度会随着时间逐渐冷却,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舆情仍会持续存在。从舆情传播的角度看,此次舆情并不能算是突发舆情,它有着比一般舆情都漫长的发酵期。禁带饮食,翻包检查作为园方运营工作的规定一直存在着,与之前相关的反对声音也一直存在着,但反对的声音并未引起园方足够的重视,所以才导致此次舆情爆发。对于园方来说,网友与媒体的声音更该是运营规则的制定标准,园方要更加重视舆情工作,而不是在明知规则不合理的情况下,却还要仗着店大欺客,“高举比烂大旗”使游客消费者失望。作者:优讯舆情分析师-李云召
企业舆情
舆情监测
舆情应对
查看详情→
舆情深一度 | 解题“绝笔信”,让“情与理”为法治增加一份温度
2019-08-09
2127
导读近日,江苏徐州女教师李秀娟绝笔信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关注,从8月4日遭受不公平待遇“求助信”公开,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发布三次情况通报,到8月5日相关人员接访回应,舆论从一边倒逐渐趋于理性,多次反转推动该案陷入“罗生门”。截止目前,李秀娟案仍在调查中。本文拟从事件始末与舆论风向发展两方面综合解读此次舆情特征,对后续相关主体发声主体提供思考与借鉴。舆情回顾前期:“绝笔求助信”触动大众同理心,媒体迅速介入引起全民关注。8月4日上午,微信公众号“徐州民声”实名刊发署名为李秀娟的一份求助信在网络流传,信中一句“当您看到这封求助信时,我和先生已经在准备离开这个世界了|丰县派出所所长罗烈,教育局丁攀,这个世界的恶,你们占了一半”被舆论称之为“绝笔信”,迅速引发舆论关注。李秀娟在信中称自己的女儿被同学无意伤害导致左眼失明,今年3月份,夫妻两人准备带孩子到北京治疗,被当地认定为有上访倾向,并因此长期遭到不公正对待,其中包括民警暴力殴打致伤。一时间,舆论关切声音爆棚。新京报介入调查,询问当地政府具体情况。当天下午,丰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李秀娟夫妇已找到”。自此,有关该事的微博话题持续发布,#丰县政府通报徐州女教师失联#等多个话题阅读量达1亿+。前中期:警方回应中“执法记录仪没电”,舆论质疑声不断。8月5日,丰县派出所副所长接受媒体采访首度回应,称传唤女教师李秀娟执法过程中,绝不存在殴打辱骂等情节,由于执法记录仪没电部分画面缺失,其余全部视频证据已经上交调查组。新京报等多家官方微博发布采访视频, “执法记录仪没电了”的回复再次招致舆论质疑,从网民评论中发现,大多数网民表示“画面缺失有失执法规范”。中期:多方主体发声产生舆论反转,李秀娟案陷入“罗生门”。随着新京报等多家媒体的持续追踪和调查,女教师李秀娟、县教育局信访办丁攀、学校校长及老师、医院等多位相关当事人做出回应,“公开求助”一事变得越来越复杂,舆论也从事发之初的“一边倒”开始分化。尤其是“信访官员丁攀哭诉:她来维权,我的名声谁维护”成为舆情重要转折节点,舆论焦点从警方是否涉嫌执法不当转移至女教师为何不走司法程序,这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相关部门已初步扭转了舆论形势。同时,媒体期待得到进一步的真相。后期:媒体反思此次官民之争,专业声音拉动舆论进入理性频道自8月6日至今舆情事件发生多次转折的过程中,新京报、齐鲁晚报、中国新闻周刊、@侠客岛等一些主流媒体持续梳理事件线索,试图通过各方回应还原真相,通过客观评析双方诉求与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进一步引导舆论步入理性轨道。从事件各个节点的网民评论中可发现,舆论质疑不再单一,从信访制度到执法规范,从“缠访、闹访”到“应寻求司法途径解决合理诉求”,网民声音开始站在不同的角度思考这场矛盾纷争,理性等待真相成为本阶段舆情主要特征。舆论观察担忧与悲情: 合理信访如何保障?从《Vista看天下》官方微博8月4日博文下面3万余条评论中可看到,绝笔信的浮出将近年来敏感的上访制度推上公共舆论空间,多数网民对上访者被截访的现象表达不满,并对信访权力持悲观情绪。质疑与发问: 执法记录缺失为套路应对8月5日,当事民警罗烈首度回应,并称“执法记录仪没电”,推动网民情绪化升级,“选择性缺失”、“老剧情、老套路”成为评论热词。疑惑与分化: 各方回应中暴露的多重疑点随着当事各方回应及诸多细节的展示,“绝笔信事件”部分事实已被还原,但真相的迷雾仍未完全消散,“李秀娟女儿梁某眼损伤是否与同学误伤存在直接关系,谁应负赔偿责任”、“李秀娟为何不第一时间走司法程序”、“派出所是否存在执法不当”、“李秀娟丈夫梁士伟为何被停职调查”、“教师联名支持维权书是否属实”等五大疑虑引发舆论进一步思考,从愤怒到理性,舆论观点呈现两极分化。期待与追问: 法治本位还需兼顾理与情截止目前,该事仍未发布进一步调查结论,面对这场因“公开信”而引发的官民矛盾及其背后悬而未解的谜团,媒体仍保持高度关注。人民网、齐鲁晚报、浙江新闻等众多媒体发文称,女教师绝笔信是否属实,不能没有下文。网民也表示,静等调查结果,给公众一个清晰的事实真相。此外,在谜底仍未解开之际,一些反思声音接连不断,如浙江新闻在《女教师留绝笔信,别等事大了再下猛药》一文中称,可以肯定的是,唯有法律才能解决问题,要不然就会按下葫芦浮起瓢;在维权问题上,得依法行政,强制公权力的介入要谨慎;行政管理部门得站得直坐得正,要不然,不仅不能有所助益,反而会成为拦路虎,成为新矛盾的一部分。再如,《侠客岛谈女教师绝笔信事件:一条诡异的上访之路》一文中表示,客观上,属地政府既是信访权利的回应者,又是信访秩序的维护者,面临着两难境地。我们希望,地方政府不应受“闹大”的影响破坏信访秩序,应在积极回应上访者合理诉求的同时,促使社会矛盾合情合理合法化解。舆情点评纵观此次舆情发展脉络,这场没有硝烟的舆论战争具备典型意义的原因可归为两方面:一是巧用“绝笔公开信”撬开新闻议题,在公众视野中公开博弈,寻求达成解决问题的共识;二是涉事双方在互相揭露中已脱离最初的“以势压人”、“扶弱心理”等反映特征,舆论静待双方摆出最具说服力的证据,从而给出理性支持。从相关部门现有回应情况来看,迅速发声并立即调查搜寻、持续发布情况通报、如积极协商学校先期代赔偿、采取积极措施帮助李秀娟女儿眼疾救治及相关善后处理工作等内容,在一定程度上抚平了舆论愤怒情绪;同时,信访办负责人回应中表示曾多次劝导当事人就与责任家长未达成一致的问题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引导舆论风向转移等等,成为此次回应措施的可取之处。但是,部分回应细节仍有瑕疵,具体表现在两处:一是8月5日@情义丰县的情况通报中,“经查看相关视频、询问当事民警,未发现有对其殴打、辱骂行为”与“联合调查组将对李秀娟反映执法民警对其殴打、辱骂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前后表述不一致,定论过早引发网民质疑;二是视频画面中当事警方的回应态度成为网民讨论热点。网民表示该所副所长肢体语言和说话语气生硬刻板,不够亲民的气场让人产生“霸道执法”的臆测推断。再来看舆论对李秀娟的倾向,从最初以弱势方形象获得舆论倾斜到指责其做法或过度操作。教师品格、证据不足、碰瓷、緾访、闹访等负面词频频出现,目前,舆情态势朝着更为理性的方向发展。对于其索赔等事宜的诉求,舆论表示还需尽快还原完整信息链,让法治来判断孰是孰非并妥善解决。近年来,群众上访与干部拦访的事件在网络中屡见不鲜并不断见诸报端。2018年“八旬老妪上访获刑两年半保外就医被拒”一事首次引发舆论对信访制度的关注。在“不能越级上访”的法律制度下,相关部门依法办理无可厚非,正如,在此次“李秀娟案”中,除了派出所副所长是否殴打当事人无法自圆其说外,很难说官方有明显过错。但是,此次冲突为何成为待解困局,这其实需要我们讨论一个现实命题,即面对这种上访带来的“维权”难题,职能部门该如何作为?对此,媒体的反思声音值得我们借鉴。央视评论:李秀娟是一名教师,更是一名母亲,年幼的孩子遭遇不可逆的视力伤害,她表现出愤怒也是可以理解的。在这种背景中,如何考量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以合适的方式去处理对待,体现出人心的温度,也考量着职能部门的智慧。人民微评:绝笔信是一面镜子。从风波到风暴,并非没有反思之处,对苍生疾苦,应多些体恤之情;对合理诉求,更应依法依规满足。若如此,何至于小事变大、大事变炸?因而,处理这样的舆情,除法治评判外,还需兼顾情与理。如果相关部门只是冷冰冰地执行法律程序,忽视当事人核心诉求的合理解决,“緾访”、“闹访”现象仍将屡禁不止。我们期待此次事件能让社会各方对法治多一份“情理”思考。作者:优讯舆情分析师-曹晓静
舆情监测
李秀娟
绝笔信
查看详情→
舆情分析:瓜农倒赔偷瓜者300元
2019-08-07
2562
舆情概述近日,河南都市频道报道:瓜农庞大哥称,他在淇县承包了200多亩地,自打西瓜成熟开始,附近的人就老来偷。这次上前追赶偷瓜贼,拉扯当中,偷瓜的母女俩和庞大哥都摔倒在地,可没想到对方先报了警,处理结果是让庞大哥赔给对方300块。对此,瓜农庞大哥认为,自己的西瓜被偷,私人财产已受到损失,阻止对方偷瓜和离开也没错,为什么还要倒赔对方300元。此事一经曝光引发舆论热议,8月2日淇县公安局通报称,两女子“摘了八、九个西瓜”被追赶时摔倒,瓜农赔偿了300元,在民警的教育下,宋某及其女儿认识到了错误,并主动退还了300元,双方达成谅解。通报一出,不但没有起到缓解舆情压力的作用,反而将自己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舆情概述根据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优讯,10余年专注舆情监测,可申请免费试用)数据显示,舆情分析师梳理了该舆情事件的发展脉络。详细情况如下:7月31日10:28河南都市频道报道以《偷我瓜 我赔钱?》为标题报道。7月31日下午开始微博、趣头条、今日头条等自媒体平台相关视频转发量持续增加。8月1日@新浪河南、@河南全搜索、@看看新闻knews等大V转发,各网络媒体纷纷报道此事,舆情热度逐渐上升。8月2日@平安淇县针对瓜农倒赔两名偷瓜女子300元一事通报称,两女子“摘了八、九个西瓜”被追赶时摔倒,瓜农赔偿了300元,之后两女子主动退还。通报一出引发舆论质疑,目前该通报已删除。人民日报、环球时报、中国新闻网、凤凰网等主流媒体纷纷报道,舆情快速升温。8月3日21:52@平安鹤壁发布通报称,针对公众关注的淇县公安局北阳派出所7月29日处置的一起盗窃西瓜的警情,鹤壁市公安局已启动执法监督程序,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8月4日18:16河南鹤壁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针对此前“瓜农倒赔偷瓜者300元”一事,经查,宋某偷瓜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盗窃行为,对宋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庞某制止违法侵害的行为,不承担违反治安管理责任;对北阳派出所责任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并依纪依规作出处理。舆情热度开始逐渐下降。8月5日@新浪新闻客户端发布微博“#河南被偷瓜农现状#:警察一天巡逻七八趟,不怕瓜被偷了”。截至8月6日上午11时,该微博转发量135次、评论554次、点赞量15480次。媒体评论北京青年报:让瓜农倒赔偷瓜者,和稀泥执法要不得瓜农抓偷瓜者被令倒赔三百”,让人看到警方“和稀泥式”执法存在的严重问题。瓜农庞某看到自己的财物被盗,对不法分子盗窃自己财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情急之下在追赶中拉拽了盗瓜者骑的电动车的车把,这样的行为并不过激,是一种“自保行为”,造成盗瓜者膝盖擦伤,也不应让瓜农庞某赔偿。警方更应追究盗瓜者的相应责任,就算因情节较为轻微,不能予以定罪,也有必要依法处以罚金。况且瓜农称西瓜屡屡被盗,这就更有必要依法严惩,以儆效尤,尽到保护民众财产安全之责。燕赵都市报:瓜农抓偷瓜者倒赔三百”,个案纠偏不是终点这种就事论事式的处理和个案纠偏并非终点,更重要的是要以小见大、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从执法理念、执法水平和执法监督等关键环节查找问题、补足短板。要使所有执法者都明白,既然执的是法,那就要以法律为准绳,在何时何地都要将法治精神和法律规定挺在前面,千万不能遇事“各打五十大板”,甚至要求好人向坏人低头,匆匆息事宁人了事。网民观点该舆情事件爆发后立即引发网民高度关注。通过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对微博上网民的评论抽样调查显示,网民情绪以负面为主,对当地警方和稀泥的行为表示失望、抨击执法者不懂法的评论占比较大;此外,部分网民通过对此事的评论引申到对中国执法环境的不满。以下是部分网民的观点摘选:@纯黑色239:偷盗是属于犯罪行为,瓜农正当防卫,为什么要赔偿,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那警察是吃白饭的吗?@大米3005:类似彭宇案又出来了,执法者不知何为依法治国。和稀泥式调解,伤了老百姓的心。@刘亚东BESOS:农民真的不容易啊@水帘洞主很内向:乱作为比不作为更恶劣,胡作非为怎么能成为合格的执法者?@我有点读不懂你:确实是的!现在的一些警察执法者真的是和稀泥的法制意识很欠缺,这样很丢公安队伍的脸的。舆情分析一桩是非分明、情节简单的盗窃案件最后变成了舆情“大案”引发舆论一片哗然。偷瓜者被瓜农追赶的过程中摔倒受伤,是盗窃人咎由自取,最后瓜农没有要求偷瓜者赔偿损失,反而要倒赔300块,淇县警方的判罚实在有违常理。一时间群情激愤,迫于舆论压力,淇县警方8月2日发布通报回应公众关切,但是通报中的“摘瓜”、“主动退还”等词眼背后的“和稀泥”行为,再次掀起舆情风波。@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称,是“摘”是“偷”,必须要厘清。此外,因为偷瓜的受了伤,就让瓜农赔,这种谁弱谁占理的思维,也被网民指责是在滥用同情心,明明是执法者,断案时却是个法盲。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新京报电话采访当地派出所李所长时。当记者问到“你们对这个事情认定她是偷西瓜还是摘西瓜”时,所长发出一声“喂”,之后不管记者怎么追问,所长不停地“喂喂喂”。这一幕实在是惊掉了所有“吃瓜群众”的下巴。这一连串“神回应”让深陷舆论漩涡里的淇县警方成为了全国人民讨伐的对象。8月4日鹤壁市警方在调查之后,总算给出了令人信服的结果,舆情热潮就此慢慢退去。从舆情监测的角度来看,淇县警方在此次事件中舆情危机应对严重失当,主要表现在案件判罚有失公允、舆情回应迟缓、警情通报错漏百出、媒体采访装聋作哑等方面。类似案件处置,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实体案件处置需恪守法律底线,严格依法执法。这要求相关部门需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尽快厘清各方责任,准确做出权威定性,平息舆论争议。其次,舆情处置要坚持“快、准、稳”的基本原则。舆情发生之后,实时追踪舆情走向,必要的时候做出舆情回应。需要注意的是,舆情回应要及时并不代表舆情回应的内容不重要。在实践过程中,多数通报推动热度消退,但也存在一些内容上的“雷区”,引发次生舆情。具体来说,一篇高质量的舆情通报包含以下四个特点:标题规范、逻辑清晰、措辞严谨、细节精准。最后,面对汹涌的舆情,领导干部要扮演好“救火队长”的角色,真诚地与媒体沟通,不回避、不搪塞、不敷衍。这要求领导干部具备良好的媒介素养,面对媒体采访,实事求是,在事情还没有查清楚之前不轻易下结论,碰到无法回答的问题时态度诚恳回应关切。舆论,关乎人心向背。公安机关面对空前开放、高度透明、全时空监督的舆论环境,建立健全舆情管理体系是当下网信工作的重中之重。作者:优讯舆情分析师何铖铖
舆情监测
舆情分析
查看详情→
救人反被刑拘?舆论倒逼下,福州公安通报:属正当防卫,不起诉!
2019-02-21
3011
2月17日,新浪微博一则“救下正在被侵害的女住户后,男子却被拘留14天”的求助微博刷爆社交媒体,截止2月21日15:30,转发量已超60W。微博截图“福州见义勇为者被拘”事件爆发后,澎湃新闻、福建新闻频道等官方媒体,相继发文,彻底引爆舆情。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关键词云舆情概述2018-12-26 22:00案发,根据当事人赵宇说,他听到了有人在楼下砸门。后来听到声音之后就迅速下楼查看情况,当时看到有一位男士左手掐着一名女士的脖子,而右手直接在打那名女士,当时女士的脸已经被打紫,赵先生迅速上前施救,踢伤施暴者。2018-12-26 晚警方介入处理。几天后,因李某被打至二级伤残,赵宇因故意伤害罪被拘留14天,且面临20-60万的民事赔偿,以及3-7年左右的有期徒刑。2019-2-14 下午5点40分疑似李某与赵宇父亲的通话内容曝光。核心意思是,赵宇一方给李某一定的民事赔偿,双方私了这一起刑事案件。2019-2-17新浪微博一则“救下正在被侵害的女住户后,男子却被拘留14天”的求助微博刷爆社交媒体,引发网友关注。2019-2-18福建台新闻频道再次联系了李先生,他表示自己在被赵先生踹伤之前,只是站在女住户家门口,“站在那里玩”,他也不知道赵先生为何无缘无故的要踢他。2019-2-18《新京报》18日报道称,福州警方回应说,已给受害女子进行伤情鉴定,并表示“舆情发生后,各级部门都在积极地应对处置”。引发网友不满。2019-2-19 上午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赵宇被拘留后,该院确曾接到公安机关开具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但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而当事人赵宇也于1月被释放。2019-2-21 凌晨@福州公安 通报案情: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鉴于赵某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因涉嫌犯非法入侵住宅罪已被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将视其病况采取相应法律措施。专家、媒体观点1事发情境足以使赵宇认为正在进行不法侵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认为:初步判断,这并不影响赵宇行为的性质(正当防卫):“这个女孩已经叫救命了,还有一个女孩已经报警了,不管他们(李某与女子)因为什么缘故走到一起,说明这里发生的不法侵害是没有问题的。而赵宇冲下来之后,也是足以使他认为发生了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以他来阻止。应该说赵宇是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实施的一个正当防卫行为,见义勇为行为。而且我们国家正当防卫既包括保护本人的利益,也包括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没问题的。”2要准确把握制止继续犯罪行为的度北京君本律师事务所王飞律师认为:赵先生见到别人受到侵害去帮助,肯定属于见义勇为,问题在于是否防卫过当。“按照他的说法,当时他的手指被对方掐住,我认为是属于正当防卫,人的手指是很脆弱的,踢一脚也是合乎当时情境的。”王飞介绍,正当防卫的限度在于防卫行为应处于侵害正在发生的过程中,如果已经制服侵害人使得他不会造成威胁,这时再去防卫,就是防卫不适时。另外是防卫的强度,如果侵害人只是徒手实施侵害行为,而己方用刀,这可能就属于防卫过当。王飞认为,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而不是一般超过限度。“这具体要看双方身体和力度条件,要考虑当时的情境,面临这样的侵害能不能掌握度。”王律师说,“目前不好界定,如果没有视频,仅通过各方说法可能还原不了客观事实,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如果构成防卫过当,赵先生可能面临刑事责任。”3警方回应迟迟不来 法律专家:正当防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说,如果目前媒体公开报道中引用的信息,与事实相符的话,那么,初步判断,赵宇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这一所谓的正当防卫,有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呢?阮齐林认为,从现有的信息来看,赵宇的行为很难说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阮齐林:因为你本身对女子进行这种侵害就不对,女孩反抗了,你就应该停止,加上旁边有人下来制止,他就不应该继续进行。因为阻拦难免就要发生冲突,冲突中踹他一脚。综合判断,这种情况之下赵宇踹他一脚,也不能说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那么大的女生半夜里惊喊救命,他下来施救,还是值得鼓励值得赞赏的。至于这中间有点小的差距或者有点不当的地方,也应该持一种宽容的态度。(李沧区人民检察院)4警方“应对舆情”不如面对自己虽然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的回应称赵宇被拘留之后,检方曾接到公安机关开具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但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当事人赵宇也于1月释放。但是这番回应并不能洗去见义勇为的赵宇被拘留14天的“污点”,也不能漂白当地公安机关办案明显失当的“污点”。一个简单明了的案子,见义勇为者进了拘押场所14天,施暴的不法者反倒成为“受害者”而逍遥法外,这种基本的黑白都分不清、让人大跌眼镜的执法标准,已经超出了执法队伍应有的业务能力水准范围,已经让人很难相信这是执法能力问题,而是基本的事实愿不愿意调查清楚、调查清楚之后有没有意愿判罚的问题。此中有没有“熟人社会”的手脚在里面,有没有枉法的干预出现,都是令人相当怀疑的。(浙江新闻)网友评论分析此次舆情事件主要集中在新闻跟帖、新浪微博、今日头条等平台,事件涉及媒体较广,于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都有大量评论,且评论观点方面较为单一,主要讨论的内容有四个方面:1、支持见义勇为@光头李进:严惩罪犯,还见义勇为一个公道。。。。@手机用户61623562428:公道自在人心,希望福州警察能清事情真像,还救人者一个公道,千万不要让英雄流泪又流血。2、对福州警方表示不满@老饕盛澜:不要针对舆情来搞应对,舆情不会刻意的跟谁过不去,舆情要的是真相、舆情要的是公平正义、舆情呼唤的是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能够为时代所弘扬! 执法者维护的是国家纲纪,只要依法治国、依法办事,办案子对的起祖宗礼法、天地良心就得了……@秋天的蜘蛛侠:请问一下警察叔叔:强奸未遂不用采取什么法律措施吗?3、质疑伤情鉴定结果@Coffee67036842:都这么多天了才做伤情鉴定?估计什么也做不出来了,毕竟当地医疗业发达,重伤二级内脏破裂两三天都能痊愈打麻将。@书上有字:为啥警方在舆情发酵后在开始调查?二级伤残是怎么鉴定出来的?4、见义勇为精神受挫@选修大叔:见义勇为那是有钱人玩的游戏@剑网三女德:见义勇为吗?坐牢,媳妇生孩子不能陪,还让她担心的那种!舆情小评从事件的发展来看,“见义勇为者反被拘留”吸引大量网友关注,成为本次舆情事件爆发的主要关键点,同时通过见义勇为者在新媒体平台的发文以及主流媒体参与报道,导致舆论彻底爆发。根据网友评论来看,舆论呈一边倒趋势支持见义勇为者,嘲讽福州公安的处罚行为,也有个别专家针对本次情况进行专业评论。而福州警方发布,“已给受害女子进行伤情鉴定,舆情发生后,各级部门都在积极地应对处置”的失败回应,导致舆情二次爆发。21日凌晨,福州警方再次回应,宣布赵某属于正当防卫,致使舆情第三次爆发,目前舆情还在发酵中。从社会效应上来讲,本次事件导致部分网友对“见义勇为”望而却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社会消极作用,而福州警方在第一次回应时,没有拿出有利的法律证据来支持对此案的判定,而是用迂回的方式企图削弱本次舆情风暴,导致自身形象受损,同时也有人怀疑福州警方在处理此次案件时存在“黑幕”。在第二次回应上,福州警方发布最终的案件决定,虽然顺从民意,在一定意义上也符合法理,但却无法掩盖福州警方在强大的舆论面前呈现出的妥协态度,甚至可以说福州警方被舆情牵引,伤害了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的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建议在类似的情况下,执法机关能第一时间通过严谨的证据链,合法的审讯流程,明确的法律条文发布案件情况,压制不良舆情的扩散,遏制负面舆情的发生。另外,当舆情对判决产生质疑时,需要对案件进行复核,公示案情真实情况,避免负面舆情持续发酵。作者:优讯舆情分析师 文海伦
舆情监测
舆情应对
公安舆情
查看详情→
2019年10大舆情常见风险点预测
2019-01-07
12898
2019年已拉开序幕,对于今年的舆情工作都有哪些注意点呢?看看2019年10大舆情常见风险点预测。1、意识形态谨防泛化炒作舆论的本质是社会动员,对政权和制度或者发挥巩固与支持作用,或者产生破坏与反对作用。舆论安全,意味着舆论作用正向、传播有序、阵地可控。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利益格局快速调整,网络舆情表现较为活跃,争论政治化、公开化、全民化的倾向提升。网络的普及特别是社会化媒体的兴起,极大地鼓舞了网民“为民请命”的正义感,在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同时,也出现泛意识形态化炒作的倾向。此外,舆论场上涉官涉腐等话题,激发了网民对公权力的狭隘想象和偏见陋识,一些民生话题动辄上升到体制层面,舆论场攻防愈发激烈。不过,网络意识形态正面“亮剑”也成效初显,主流舆论场对意识形态问题的解读也出现了新气象。相关部门应增强政治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谨防舆论情绪的线上线下联动,造成一般问题政治化、简单问题复杂化的激化趋势。2、民生舆情异化趋势明显民生类舆情与公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多重因素的叠加,激发起公众内心朴素的同情心。泛滥的同情心折射到舆论场上,即体现为对各类诉求的变相纵容,“我弱我有理、你穷你牛逼”成为舆论场之殇。此类问题已经成为社会顽疾,但相关问题的治理需要长期布局、制度完善和公众信任感提升,不可能一蹴而就。民生诉求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普通群体(个体)临时性维权,比如:业主与地产公司纠纷集体维权、农民工讨薪维权、教师群体聚集维权等;二是特殊利益群体常态化维权,比如:P2P等涉众型金融利益受损群体发布煽动性、行动性、聚集性信息,参战老兵、企业军转人员等涉军群体不时发布动员性信息,企业去产能过程中的人员安置问题引发新的利益群体维权等。综合来看,治理时效的长期性与公众对矛盾诉求的短瞬爆发性难以兼容,且在群体话语权争夺、社会中下层代入情绪增强、全国热点带动等多种因素的联动下,2019年民生领域的舆情“多点串爆”表现将更明显。3、公共治理舆情需要关口前移公共治理舆情中隐藏着的、未公开表达的情绪、态度、立场和意见,应该得到社会管理者足够重视,否则很容易从网上发酵,最终走向现实社会,由虚拟的网络舆情发展为现实的矛盾危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日益提升,而城市快速发展带来的负面问题却不断凸显,给市民造成的生活不便和压力情绪持续累积。在热点事件的刺激下,城市规划、交通拥堵、排水系统、公共卫生、环境治理等与民众公共生活密切相关的话题,势必会挑起当地民众的情感共鸣和共识诉求,激起公众对生活质量和政府作为的不满,引发舆论对当地政府城市管理能力的拷问。各地政府应将相关领域的舆情管理前置,对公共领域可能产生发酵的问题,早评估、早判断、早发现、早应对,及时介入化解网民负面情绪。 4、教育舆情易受社会因素影响教育领域是舆情危机的高发地带,其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教育事关千家万户,涉及公众根本利益,公众对教育的关注度大幅提高,舆论场关于校园安全、教育制度、地域差异、师风师德、价值观等话题的争论一直高烧不退;二是公众逐渐形成了教育系统的形象坏点,诸如教育贪腐、教育管理和学校管理漏洞百出、师德师风沦丧下滑、育人机制僵化等负面刻板印象逐渐固化。涉及教育的各种网上言论和事件往往关注度高,易受社会因素影响和利用,具有情绪表达、主题偏激、焦点游移、攻击体制等传播特点,如果处理不及时或者处理不当,将会给职能部门、教育机构和教学秩序带来不利的影响。5、司法舆情加剧群体极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舆论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力量,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司法应有的独立性。但是,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舆论是否会影响司法,而在于如何影响司法,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影响司法,以及在移动互联的大背景下司法机关应当如何抉择。实际上,司法舆情与社会戾气呈伴生关系,这也导致“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做法”等极端言行拥有一定的群众基础,网民轻则对热点案件发表观点,重则对其直接裁判,“舆论绑架司法”的现象时有发生。政治利益与商业利益、公权与私权的博弈,也从现实社会移植到网上,网络正义在众生喧嚣中变了味。司法舆情是网络群体事件的“沃土”,网民在个案中掀起关于阶层固化、社会安全以及司法体制等话题的大讨论,社会管理者在个案正义和舆论干预中不断摇摆,进一步传播了社会悲观情绪,形成群体极化,也让民众对司法公正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信任危机。6、医患冲突舆情影响社会秩序近年来,我国的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患矛盾十分突出,由此引发的医患冲突也愈演愈烈,暴力伤医、杀医,医闹等事件时有发生,给医患双方带来巨大伤害。医患冲突类舆情有三大特点:一是医患双方强弱势角色互相转换,患方是诊疗过程中的弱势方,但作为“弱者”更容易得到舆论的支持,使公众站到与医院相对的立场;二是医患双方互信趋于崩塌,在严峻的医患关系和新媒体传播的大环境下,医疗卫生舆情事件双方如临大敌,一句话、一个眼神乃至一个动作,都可能增加猜疑空间,引发不必要的冲突;三是医患双方均趋向非正常途径解决问题,网络舆论导致话语权失衡,进一步加深公众对医方的误解,患方倾向医闹等暴力维权行为,院方倾向巨额赔偿等息事宁人方式,医患双方均缺少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7、环保舆情依然处于敏感高发态势当前,民众在各种心理、生活压力及焦虑状态下,人身安全已成最基本的生存底线。舆论场不乏诸如“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新鲜空气和清洁水源已成为奢侈品”等调侃,当这种累积情绪遇到了极端个案,就会爆发为对环保等问题的集中讨伐。近年来,环保类舆情正负面比例均衡,环保部门在环保问题上的持续发力、积极回应处理得到了舆论的普遍认可,向好势头逐渐形成。需要注意的是,随着一些地方大型项目的深入,公众的邻避心理、环境诉求、个体利益等问题也会随之敏感,一旦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发相关领域的舆情热度,需要政府提前做好舆情的管控引导。在环保类项目传言中,地方政府由于种种原因,解读不能及时跟进,民间先入为主被误导后,反过来倒逼政府“刚正面”。2019年,环保类舆情热度不减,核心事实如何定性、责任切割如何划分,都是考验地方政府“舆商”的敏感因素。8、媒体转型舆情增加舆论场变量当前,我们处于媒体格局剧烈变革期。一方面,互联网环境下自媒体、直播平台、知识论坛成为重大舆情出现的新发酵源头,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均在报道形式、发布渠道、新闻载体等方面合作竞逐;另一方面,新闻报道已突破了地域限制,这对新闻媒体的融合突破、创新能力、策划引导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客观而言,传统媒体衰落乃是不争的趋势,大批传媒精英的出走导致编辑团队青黄不接。在市场利益的追逐下,个别媒体也依然难以摆脱抢时效、标题党、来源不明等问题。与此同时,网络直播、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崛起,数量多、范围广、监督难、影响大,由于“把关人”角色弱化甚至缺失,往往为了逐利,碰瓷热点、营销炒作,成为干扰网络生态的严重隐患。2019年,预测网信部门将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遏制负面信息发酵,进一步夯实清朗网络空间的基石。9、金融舆情独具“灰犀牛”特性金融舆情不因特定的事件引发,只是舆情主体基于各自的知识结构和信源渠道,对未来金融趋势和格局做出自己的判断,并基于这种预测产生各种观点、情绪、态度。金融舆情静海深流,如果社会管理者对我国社会所处发展阶段的特点与问题缺乏深入正确的认识,就有可能被金融舆情的“灰犀牛”假象所迷惑,最终陷入熟视无睹甚至麻木冷漠的应对误区。从微观的角度来看,针对金融业运转中所发生的特定具体事件、突发事件,往往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时效性或突发性。比如:升息、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调整引发舆情波动以及相应的金融市场波动;资本市场的权威信息或谣言传播引发的舆情波动以及相应的资本市场变化;产品形态、客户投诉、工作作风等舆情事件对相关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企业产生的负面影响。10、重大突发事件应对考量网络执政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我们把突发事件分为四大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重大突发事件。这些事件因其爆发性和冲击性,会在舆论场产生大量的消极、悲伤等情绪,短时间内提升舆论对信息的渴求度。在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中,“大道不畅、小道必猖”伴随着事件的发生、发展、发酵,在自媒体舆论的介入下,舆情往往纷繁交错,极易形成“情绪洪水”和“雪球效应”,舆情处置的“争分夺秒”将尤为重要。此外,随着极端自然灾害天气发生频次的增多、全国各地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以及突发事件的复杂性,能否满足公众多点需求、形成政务联动的处置合力,这将成为政务舆情应对新的要求和趋势,也是广大“阅卷人”考量政府网络执政能力的“试金石”。来源:舆情観察 颜陈
舆情监测
舆情风险
查看详情→
又见13岁少年弑双亲!网友:抓住了,然后呢?
2019-01-03
1947
导读12月31日晚,湖南衡南三塘镇,13岁少年罗某因家庭纠纷用锤子杀害父母后逃离。其姐姐称,罗某沉迷上网,当日向父母要钱去网吧上网未果,遂锤杀父母。事发后,罗某曾用其父亲身份证购票前往云南大理。今天下午,衡南警方在云南大理将其抓获。@澎湃新闻2019年1月1日,@人民日报 微博转发“湖南衡南通报13岁学生涉嫌锤杀父母:作案后逃逸,其父母已身亡”。2019年第一天,这则湖南衡南县公安局的协查通报,引发公众焦虑——这距离湖南沅江12岁少年弑母案,不过才一个月。12岁弑母少年:"我杀的是我妈,又不是别人",获释返校遭拒,他该重返校园么?微博截图2019年1月2日,@今日头条,发布微博称“涉嫌锤杀父母的13岁男孩,已在云南大理被抓获”。微博截图据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数据显示(优讯,10余年专注舆情监测,可申请免费试用),该事件在2019年1月1日,经@人民日报 @今日头条 @新京报 等媒体微博转发后,迅速引发网友关注,1月2日,达到舆论关注峰值。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舆情走势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关键词云2005年出生,13岁,却残忍将自己的父母锤杀于家中。这让不少网友想起最近发生的一起案件:同样是湖南,同样是一个未成年人(12岁),连砍二十余刀,杀害自己的母亲。因未满14岁,最后被送去长沙管束教育3年。网友评论对于这起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事件,网友:抓到了,然后呢?微博截图我国《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上,需要对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负刑事责任,而14周岁以下是绝对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哪怕他犯了锤杀父母这样的枭獍罪行。舆情小评13岁的少年按法律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不代表这样的凶手没有危害性。法律是社会的稳定器,也是公众安全最终的保障。接二连三发生的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孩子弑亲的惨案,已向社会敲响警钟,也对法律空白点、痛点拉响了“警报”。——新京报《13岁少年涉弑亲:惩戒“少年犯”不能留空白》从评论看,众多网友将不久前同样发生在湖南的12岁少年弑母案件联系在一起。担心若一味根据未成年保护法“保护”犯罪的未成年人,势必会有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以此为保护屏障,而肆无忌惮,建议下调未成年人犯罪入刑年龄。近两年,有关“是否应该下调未成年人犯罪入刑年龄”的讨论一直在进行。例如建议“从14周岁降低至12周岁”的学者指出,我国现在儿童辨认和控制能力有较大提高,部分施害的未成年人在作案时展示的辨识能力、心智发育程度甚至超过一般成年人的水准,因此入刑年龄应该下调。而另一部分人认为,光靠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不仅不能有效控制犯罪,还可能制造出更多严重犯罪行为,因此应从其他方面入手干预未成年人犯罪。信息来源:优讯全媒体舆情监测平台、新浪微博、新京报、澎湃新闻等
舆情监测
网络舆情热点
社会热点舆情
查看详情→
上一页
1
...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下一页
热门推荐
2025年中秋国庆“双节”舆情风险提示
9月11日全网络舆情简报:少女遭体罚死前求助信被老师拦截
武汉大学“职工子女逼停学生”事件:舆情风波背后的特权质疑
理性观察 | 湖北“妈妈岗”争议背后:女性就业支持与公平边界
6月13日全网络舆情简报:一架波音787客机印度坠毁
从协和“4+4”到天价耳环:互联网时代的公平焦虑与舆论监督
黄杨钿甜高价耳环风波舆情分析
婚姻新规舆情聚焦:户口本退出的公众反响与社会思潮
重庆三峡学院“天价采购”:75万与299元背后制度漏洞待深挖
舆情透视:河南干部违规聚餐致一人死亡
5月15日全网络舆情简报:娃哈哈称已终止和今麦郎代工合作
河北省三河市强换商户招牌事件舆情启示
“炫富”扣分?券商如何完善声誉管理机制:从新规看长期发展路径
“3·15”蜜雪冰城:舆论场割裂之谜
海底捞“锅底小便”事件舆情分析
你可能还关注:
社会热点舆情
网络舆情热点
舆情监测
全网络舆情简报
网络舆情
舆情监控
社会热点
网络热点
网络舆情监测
企业舆情
舆情分析
舆情分析报告
舆情应对
社会热点分析
校园舆情
舆情深度剖析
舆情简报
热点舆情分析
舆情处置
教育舆情
微信客服
点击咨询
移动APP-优讯快报